奉化9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还贷
摘自:奉化日报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20日起,在宁波大市内购买自住住房、有商业按揭贷款,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可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签约手续时,请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契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贷款余额证明和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还款银行卡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均要办理,需双方同时到场面签。这也是继“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业务”普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广数字化政策,增加受益人群的一大举措。该业务的推出,让符合条件的市民不用再一年一次重复收集资料到该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一次签约,几十年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