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 近日,山水桃源小区的业主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小区2幢一楼处有一个不对外开放的会所,这使得小区的安全性降低,业主们对此表示不满。小区内是否可以存在营业性会所?营业利润又归谁所有?
12月15日,记者来到山水桃源小区,看到市民反映的“神秘”场所位于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旁,约60平方米大小。沿着绿化带走10个石阶就到了这个“神秘”场所的大门口,记者到来时,这里大门紧闭,其中一扇窗微微敞开。通过这扇窗,记者看到其中一个房间里摆放着空调、盆栽和宴席的桌椅,桌子上铺着金色台布。路过的业主告诉记者,大概从3个月前开始经常有人出入,但不清楚里面到底是什么场所。
小区物业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张旭东告诉记者,这个场所规划设计为小区物业的经营用房,属营业性质。目前山水桃源小区处于前期物业管理和交付阶段,少有业主入住。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实施管理,有偿出租,现在租给了私人企业,进行公司内部小规模的开会、培训、吃饭。
随后,记者咨询了区物业管理处,处长邬水龙表示,目前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有权将经营场所对外出租经营,经营收入归物业公司所有,弥补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如果之后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明确此场所的用途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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